第279章 凉州军团六大斩-《混在三国当军阀》


    第(3/3)页

    “嗨,还不是为了军粮的事。”刘晔道,“吴郡地小民弱,吴军眼看快要断粮了,而我军却是军粮充足,这不,丞相就主动押解了五万石粮食运往吴军大营去了,既然是盟军,有了困难自然应当互相帮衬才是,你说呢?”

    阁象忙道:“咳咳,那是,那是。”

    刘晔说完还伸手指着大营左侧,向阁象道:“伯如(阁象表字)你看,我军的粮草就堆放在那里,都够吃上一年半载的,再说这阵子阴雨连绵,反正放着也是发霉烂掉,还不如送给吴军做个顺水人情呢,呵呵。”

    阁象心中一惊,顺着刘晔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曹军大营左侧有几个高高隆起的小山包,底下垫着半人高的木架,上面覆盖着厚厚的油布,有几处油布被大风吹得敞了开来,露出底下堆放得整整齐齐的布袋。

    还有伙头军正从里面往外搬运布袋,有个伙头军不小心弄散了袋口,里面的谷米顿时哗啦啦地洒落了一地,阁象这才深信不疑。

    阁象正看得心惊时,刘晔却亲热地上前执住他的手臂,笑道:“伯如,你我已经十数载未见了,此番重逢不谈政事,只叙旧情,走。”

    “呵呵,只叙旧情,只叙旧情。”

    阁象神思不属,神色木然,亦步亦趋地跟着刘晔进了曹军大营。

    ……

    河北邺城,袁绍大将军府。

    袁熙匆匆进了大厅,向袁绍道:“父亲,探马回报,曹艹、吕布、孙坚三路联军已经兵临寿春城下了,虽说二叔多行不义,可父亲与其终究兄弟一场,是不是派兵佯攻东郡,迫使曹艹从寿春撤兵?”

    “唉。”袁绍叹息一声,摇头道,“公路倒行逆施,致有今曰之祸,为父若发兵相救,恐招天下人非议。”

    “主公所言极是。”田丰附和道,“篡汉自立可是灭九族的大罪,这个时候避嫌唯恐不及,又怎可发兵救援?纪以为,主公不但不应该发兵救援,还应该上表朝廷,主动请缨兵发青州征剿黄巾余孽,以向朝廷表忠心。”

    “唉。”袁绍长叹一声道,“事到如今也只好如此了。”

    ……

    寿春,金鸾殿。

    阁象神情黯然,向袁术道:“陛下,曹营中粮草堆积如山,足以维持联军数年用度,如若一味困守,没等联军粮尽,寿春城内就先断粮了。”

    “啊?”袁术吃了一惊,失声道,“这便如何是好?”

    “陛下,事到如今已别无良策,只剩突围一途了,在这寿春城内多待一曰便多一分凶险。”金尚道,“好在庐江还有刘勋将军数万精兵,陛下若能成功突出重围,驾幸庐江,成军尚有一战之力。”

    袁术长叹一声,无奈道:“既然如此,那就安排突围吧。”

    “臣遵旨。”金尚拱手一揖,又问道,“臣这便安排军队从西门突围。”

    “西门?”袁术脸色一变,沉声道,“不,万不可从西门突围!”

    金尚不解道:“这是为何?”

    袁术蹙眉道:“大军若是从西门突围,那不是摆明了告诉曹艹、吕布和孙坚,朕要前往庐江吗?万一曹艹、吕布、孙坚等辈分兵埋伏在朕前往庐江的必经之路上截击,又该如何是好啊?”

    金尚道:“臣愚昧,还请陛下明示。”

    袁术凝思片刻,沉声道:“这样,留下一万军队继续坚守,其余四万军队全部从北门突围,突破曹军大营之后兵分两路,一路由爱卿率领前往南阳以吸引联军注意,朕则亲率另一路军马前往庐江,如此一来,朕便能摆脱三路贼兵的截击。”

    ……

    寿春城外,曹艹中军大帐。

    荀攸微笑道:“如果不出意外,袁术只怕已经在安排突围了,现在唯一的疑问是,袁术究竟会选择哪个方向突围?”

    程昱道:“袁术如果突围,只有一处可去那就是庐江。”

    曹仁道:“庐江在寿春西南,这么说袁术会选择从西门或者南门突围?”

    曹艹与郭嘉相视一笑,摇头道:“不,以本相对袁公路的了解,此君一定会从北门突围,然后兵分两路,一路会大张旗鼓往汝南方向逃窜,摆出亡命南阳的架势,另一路则会偃旗息鼓潜往庐江。”

    “袁术若是集中全部兵力向庐江强行突围,我军未必能拦得住,可如果兵分两路的话,那结果就截然不同了。”郭嘉洒然一笑,走到大帐正中手指悬挂屏风上的军事地形图向曹艹及诸将说道:“我军可在此处设伏,必可一击奏效。”

    曹艹朗声道:“曹仁、曹洪、于禁、曹纯、藏霸何在?”

    曹仁五将闪身出列,并排立于曹艹身前,厉声道:“末将在。”

    曹艹道:“各率三千精兵前往黑风谷设伏,待袁逆叛军进入峡谷,则伏兵齐出截住厮杀,记住,绝不可走漏任何一人!”

    “遵命!”

    曹仁五将铿然领命,然后转身疾步离去。

    “云长。”曹艹最后把目光转向关羽,和声道,“袁逆率大军离开寿春之后,城中守军势必士气低落、兵无斗志,此时云长可集中兵力猛攻西门,定要抢在吕布、孙坚两军之前攻入寿春城内。”

    关羽昂然应道:“请丞相放心,末将绝不辱命。”

    (未完待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