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那巴,快躲开!-《明末第四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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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得“嘭”的一声闷响,陈洪范觉得眼前金星乱冒,口中一阵的剧痛。
一张嘴,竟然掉落了五、六颗牙齿。随着牙齿一起掉落的那件“暗器”,竟然是一块不小的“金饼”。
等陈洪范再抬起头,发现旁边拿金饼砸他的,竟是酒楼中突然出现的三人中,那个年纪最小的少女。
此时她长着双手,瞪着两个大眼睛,还保持着刚才掷出金饼的姿势。
原来孔明施展的这个“细胞冬眠术”,是将体内的大部分细胞进行冬眠。等施术效果过去之后,细胞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过来。
这个恢复的时间长短,却是因人而异。体内的细胞越多,结构越复杂。这恢复的时间也就越长。
其原理跟冰箱中拿出的冻肉,进行解冻一样。小块的会融化得快一些,而大块的却要花上很长时间。
所以最先恢复行动能力的,却是体型最小的典典。她一见王艳琳危急。就想着拿什么东西去砸一下陈洪范。
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应手的东西,慌忙中想起了孔明留给自己一行人的金子。
于是用力的把这块金子从桌子下抠下来,对着陈洪范扔了过去。
旁边的许定国一直守着楼梯,见典典突然能活动了,却也没太在乎。他其实更在意的是旁边坐着的那个青年和俊俏的公子。
生怕他两人也恢复行动,趁机逃跑。所以注意力一直在张小帆和马喜儿的身上。
等典典扔出了这块金饼,自己想再重施故技,提醒陈洪范注意却也来不及了。
这一块金饼足有十两的分量,结结实实的砸在了陈洪范的腮帮子上。比刚才王艳琳刺入他肩头的那一下还要重上许多,竟然将他小半口的牙齿都一齐打落了。
陈洪范吐着口中的血沫子,等转头看到居然是这么一个小女孩打的自己,只觉得脸上无光。一辈子戎马生涯,在战阵上出生入死都没怎么样,居然被这样一个小女孩偷袭得手。
真是一辈子打雁,最后被大雁啄了眼睛。
狞笑道:“好,很好!小小年纪,为什么要抢着送死呢?你叫什么名字?”
典典怯怯道:“我......我叫典典。”
陈洪范摇头道:“我没问你的小名。你把全名报一下,免得一会见了阎王,魂魄无家可归。”
典典脸红道:“呸呸呸,我叫什么名用你管么,你才魂魄无归。”说着抄起旁边的一个茶碗,又对准陈洪范扔了过去。
陈洪范这时有了防备,自然砸不到他。脑袋微微一偏,就将茶碗避过。但茶碗中还有些茶水,却还溅到了陈洪范的脸上。
陈洪范心中大怒,也不管典典是个小女孩,举刀就去劈典典。
典典身形矮小,这酒楼上已经乱作一团,桌椅横七竖八的摆着。她一弯腰,就钻入了一个八仙桌下面。
陈洪范刀光一闪,将那八仙桌劈为两半。典典的身子一矮,又钻到了另一个八仙桌的下面。
陈洪范如同饿虎一般,斩马刀舞动如飞,刀光不断闪动。典典钻进一个桌子,陈洪范就劈碎一张桌子。
一会功夫,楼上的桌椅板凳也被陈洪范劈碎了大半。
守在楼口的许定国看到陈洪范这样乱劈,不由皱了皱眉头。
以他的眼力,早已经看出。如果陈洪范认真去劈砍,早已一刀劈死了这个小女孩。如今迟迟没有下杀手,只不过是陈洪范起了折磨凌辱之心罢了。
在沙场上见惯了生死的人,其内心里面,多少都有些异于常人。像他这样的兵匪,自然也干过凌辱屠杀百姓的事情。
通常都是骑在马上,任凭前面的猎物奔跑。自己在后面策马跟随。每每快要追上的时候,都抽上一鞭,或者在猎物身体不重要的位置上刺上一枪。
追求的就是这种欺霸折磨的快感,蹂躏如同待宰羔羊一般的猎物,发泄心中的不快。
什么时候马下的猎物实在跑不动了,才会结果这个猎物的生命。
显然此时陈洪范被这个小女孩的金饼砸中,心中恼恨之极,变着法的想去折磨这个小女孩。
可是这酒楼毕竟是在闹市里面,说不准会碰上什么事情。而且刚刚被杀死的马绍愉只是使团的前站,后面的左懋第随时可能赶到。
这个时候实在的不是发泄怒气的时候。还是应该赶快结束战斗,将这几个人尽皆灭口为好。
许定国刚要提醒陈洪范尽快动手,就见旁边被撞得飞出去的王艳琳也缓醒了过来,
王艳琳此时虽然浑身骨头如散了一般,实在的站不起来。但是她怀里还有飞刀可用,于是摸出一把飞刀,奋力的甩向陈洪范,
然而陈洪范吃过一回亏,这会却早有了防备,他这边用刀乱劈乱砍,可注意力却全在王艳琳这边,见王艳琳果然又扔出了飞刀,大喊一声:
“来得好!”
说罢用刀柄一挡,竟然将迎面而来的飞刀直接磕飞了出去。
王艳琳见一刀落空,又接连甩出了三把飞刀,都被陈洪范轻松躲过。想在扔时,却发现飞刀已经用光。
许定国在旁边看得心中焦急,他见陈洪范顾此失彼,一会忙活一个,毫无章法,不禁大喊道:“别管小的了,先把这个大的杀了再说。”
陈洪范心中也正有此意,谁知道这个王艳琳一会又从怀中掏出点什么暗器,确实应该先料理了,再去折磨那小丫头片子不迟。
于是转过身来,两步就迈到王艳琳的身前,一刀重重的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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