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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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眠跟熊起到了街拐角的便利店。
便利店里的灯光是冷白色的,宁眠垂眸,看了眼熊起短袖上的黑色大脚印,非常显眼地印在他的正中央。
熊起的声音很小:“……谢谢。”
“没事。”宁眠本来也不全是为了熊起,她刚动手,心情还没缓回来,沉了张脸问,“他们打你你怎么不还手?”
熊起抿了下唇,乖乖回答:“我不知道怎么还手。”
宁眠略微迷茫了下,视线落在了熊起的大花臂上,这一身腱子肉跟社会一哥的印迹,这么一身装备,熊起跟自己说他不会还手。
熊起也看到了宁眠的目光,低下头,表示遗憾,刚才他被三个人摁到墙上摩擦,这会儿双臂上都覆了层灰,后边儿的胳膊肘还破了个小口,想了想,熊起掀起短袖把大花臂从胳膊上褪了下来。
两条白花花的手臂露了出来,宁眠陷入了沉默:“你这个是袖套?”
熊起嗯了一声,点点头:“应哥给我买的。”
宁眠都好奇自己现在的表情,花臂真相就在眼前:“他给你买这个?为什么?”
“我总被人欺负,又不会打架,”熊起的声音软绵绵的,“nb说有纹身大家就不敢欺负我了,可真纹太疼了,我怕我忍不了。”
宁眠:“..........”
“应哥给我买了这个,说带这个跟纹身没什么区别。”熊起咧嘴一笑,“如果不是遇到他们,其实还挺管用的。”
宁眠怀疑谢应他们几个的脑袋都有点儿问题,就熊起这身板谁敢欺负他,她想问他你不觉得你两个胳膊带上个大花臂看起来更像是社会一哥群架王,路边真要惹了事儿对方难道不想直接用武力跟你解决问题,但没说。
宁眠忍了忍:“.......哦。”
“你呢?”熊起格外好奇,“你为什么那么会打架?刚才可是三个人呢,要是何星雨肯定让我逃跑。”
宁眠心说其实我本身也打算走,但熊起实在太惨:“没什么,小时候随便学了点儿跆拳道。”
熊起晚上还要去乐队排练,两个人正好可以一起坐公交过去。
上了车,熊起从书包里掏出本柠檬黄的蜂蜜小熊文件夹,膝盖拱起,搭在上边,又拿出一根笔,慢吞吞地翻开了文件夹。
这文件夹太突兀,宁眠忍不住往过瞥了眼,问:“这是什么?”
车上的光线昏暗,路过稍微亮些的地方才能借借光,熊起的动作往过偏了偏让宁眠看清了,是一份乐谱,大概是被改过很多次,虽然面上还是崭新,但能看到无数次用铅笔改过又擦掉的痕迹。
“乐队的新歌。”熊起小心翼翼地递给她,解释,“应哥写了个初稿还没来得及改,但最近应哥太忙,我就想帮忙分担一点儿,就是……改乐谱太难了,我怎么改也改不好。”
宁眠垂眸,看了下谱子。
不得不说,初稿能写成这样,谢应还是挺厉害。熊起拿的是张总谱,改动的地方都在鼓手的位置,一点儿没敢动其他人的,改来改去的结果都一样,就是跟这首歌的初衷并不匹配,与其说是不匹配,不如说是熊起还不知道这首歌要表达什么,不清楚原因,不敢下手,导致熊起每遍改得都不如不改,好在他还知道这个问题。
不过,既然是队员,不清楚乐队的表达内容还能被招进来。
宁眠还在扫乐谱,忍不住问:“你真是谢应招进来的?”
熊起点了点头。
他记得跟谢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熊起躺在地上,身上有好几个男同学都压着他,其中就有今天遇到的男生。那会儿熊起急得没脾气,上边的男生们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事还大声在笑,谢应正巧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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