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八章 长大-《四合院之好好活着》


    第(1/3)页

    六千块钱,在李楚看来这个价格还算合理,虽然比王军那个院子贵了三千,但是不用他麻烦的帮着去找人要房子,如果算上搭出去的人情,其实这边还便宜呢。

    搞定了丈母娘的事儿,暂时就没什么可操心的了。

    ......

    一走出正月,老百姓也好,单位也好,算是彻底从过年期间那种慵懒的氛围走了出来。

    刚刚进入阳历的三月份,这段时间正是各单位春训的时候,总部跟大总两边大大小小的会几乎就不停点。

    他甚至有一天参加了三个会,搞得他精疲力尽。

    等时间来到四月初,天气也渐渐暖和起来,大街上好像是一夜之间就变得色彩缤纷起来。什么蝙蝠衫,喇叭裤,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李楚觉得他可能是真的老了,实在是get不到这种潮流的点上,欣赏不来这种打扮到底哪里好看了。

    其实欣赏不来衣服都不算什么,毕竟这只是每个人的眼光不同而已。

    但大街上你扛个录音机,边走边放那些迪斯科舞曲是几个意思?

    上一世他只是听说过,而这一次他是真的亲眼看到了,还不是一个两个,这是一个群体,其中有男有女,实在是太过中二了。

    这些人还有一个共同点,男的基本都是穿的牛仔喇叭裤,腰间还要拴根银色的铁链子,脚上再穿一双给人感觉造型有些奇怪的人造革皮鞋。

    注意,男的也要稍微烫一下头发,嘴里再叼根烟,往路边一站,两腿要分开,重心放在其中一条腿上,另外一只还要一抖一抖的,斜楞着肩膀塌着腰,自我感觉这是一种颓废,彰显了一种个性。

    女的要烫大波浪,刘海要弄成招手停,脸上还要花一些很奇怪的妆容。

    最最重要的就是,张嘴说话还要带点港台腔,据王越月说是一种时髦。

    就例如今天是星期天,她出去逛了半天街回来后,好像说话就有点变味,然后被丁秋楠毫不客气的一巴掌呼到后脑勺上,立马就变好了,乖乖的坐在沙发上,仪态端庄,跟个大家闺秀一样。

    「楚爸爸,秋楠妈妈,我想跟您二位商量个事儿。」

    「什么事儿?你别告诉我你想烫头发?」正在给自己男人缝布鞋的丁秋楠抬起头,警惕的看着儿媳妇。

    「哎呀,秋楠妈妈你就放心吧,我绝对不会烫头发的,轩哥哥最喜欢我留这样的头发了。」王越月的头发一直都是黑长直扎个马尾辫,有时也会扎成高马尾。

    「那你准备说什么?」

    「我是想说,是不是应该把臭宝送到托儿所去了,让他也感受一下集体生活,然后也能跟别的同龄小朋友多接触接触。」

    「你跟文轩商量了没?」

    「商量了啊,轩哥哥同意的。」
    第(1/3)页